第114章(2 / 2)
从北衙门离开,步入南衙门,刚点了卯,楼阑就把他喊去,先是与了他一身千户的青绿锦绣服,后问他去北衙门做甚么。
连酲照实说了。
楼阑冷笑一声,“你倒好操心。”
阴阳怪气的,连酲心中吐槽,面上不显,答:“送点吃食,算不得操心。”
楼阑便又说:“你昨个夜里猫去李三儿家,又是送尺头又是送米面,这是否能算作操心?”
连酲抿抿唇,“大人何时知晓的?”
“我何时知晓,与你何干?李三儿是南衙门旧人,衙门自会照料于他,不须你去狗拿耗子。”楼阑口中讥讽道。
“他如今已不是南衙门的人了,我与谁送尺头送米面,又与大人有何干系?再者说,大人说衙门会照料旧人,那他怎的还不保衣食?”连酲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楼阑了,就是看不惯连家,怎么不去找他爹的麻烦,与自己这么个没出息的废材作对,也不嫌失了身份——简而言之,能欺负自己的人,都是无用之人。
惹了上司,还将上司堵得哑口无言,下场自然不会好到哪里去,连酲被楼阑一脚踹去整理南衙门的积年文书。
不过,幸好他在被上司针对之前就侥幸升了千户,衙门指派了两个校尉跟他一起共事,以后也就是他的专属办事员了,安排是好的,心是大大的坏,连酲的“有人来帮我忙了”的美滋滋,在看见一个大胖子和一个大矮子的时候,笑容消失了。
“我记得锦衣卫选人是有形容标准的。”连酲表情严肃道,他并非外貌歧视,他是在质疑衙门里的制度是否在严格执行。
大胖子说:“我们两个是世袭的。”
看出连酲苦恼,大胖子安慰道:“我父亲前头在北衙门任职,是个小百户,他受伤了后,我作为他长子,接替了他职务,只不过我自己个不争气,吃得太多又太胖,办事效率低不说,还总是误事,就被发来了南衙门坐班,千户您叫我吉兴就可,他是乔玉儿。”
“您别看我俩形貌平平,可干活却是一把好手,无人能敌。”乔玉儿谄笑道。
“不耽误时候了,”连酲人在屋檐下,不得不低头,摆摆手,“干活吧。”
文书保存自古以来都是个麻烦事,在只有纸笔记录的古代便更是如此,纸不好了,放个两年就碎成末了,磨不好了,放个两年直接连字都消失了,就是纸墨都用得好用得合适,保存在什么地方又是一大难事,既要防潮又要防火,还要防虫蛀,哪怕是以上条件都满足了,那也得年年在日头最好的时间段儿一摞摞搬出来一本本铺开晾晒,再一摞摞搬回去一本本垒上去,好不烦琐。
属于锦衣卫留存的文书单独储放于一所五大间明堂内,与两个衙门都没有房柱屋瓦的接壤,也是为了避免衙门遇上天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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